本系博士班資格考試分為筆試(或以期刊論文抵免)及口試二部份。
一、 筆試:每學期及暑假各舉行一次,每次可選考指導教授同意之科目一科,可選考之科目由本系另行公佈。就學三年內必須通過三次。研究生應於考試日期前一個月向本系登記擬應考之科目。
二、以學術期刊論文抵免筆試,需符合以下(一)或(二)之條件:博士班學生可在三年內提出發表(或已被接受發表)於具審查機制之論文(即學術期刊論文:SCI),其論文須經該生之指導教授認可。
(一)兩篇發表(或已被接受發表)於具審查機制之論文(即學術期刊論文:SCI)或
(二)一篇發表於次領域期刊排名(Rank Factor)須符合 Rank by Journal Impact Factor 在前 20%或「理學院重點發表期刊清單」之學術論文。
註:Rank Factor及「理學院重點發表期刊清單」之認定:以論文出版或被接
受之當年度或前一年度為準。
合乎規定的論文條件如下:
(一) 必須是該研究論文的第一作者,或者是通訊作者以外的第一作者。
(二) 此論文工作是在本系博士班就讀時所完成。
(三) 所提供的論文必須經所有通訊作者同意。
(四) 指導教授必須是通訊作者。
三、口試:博士班研究生入學後三年內應提出研究計劃一份,計劃題目經論文指導委員會同意後,由該委員會舉行考試,以平均七十分為及格。不及格者必須在一年內補考,以一次為限。
博士生可自行選擇通過三次筆試或提出二篇期刊論文抵免,並通過資格考口試,以獲得博士候選人資格。無法於入學後三年內通過博士候選人資格考試者應予退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