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前畢業申請
申請期限:第一學期:當學期加退選結束一週後~1月31日/第二學期:當學期加退選結束一週後~7月31日 (逾期將不予受理)
申請方式:填寫【學士班提前畢業申請表】向各學系辦公室提出申請。
領取學位證書作業流程
1. 畢業資格確認
本學期有修讀課程者,請自行確認當學期所修課程成績是否已送達註冊組。(各科成績狀態為【已送註冊組】,本項程序始算完成。)
查詢路徑: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單一入口網/校務系統連結/陽明交通大學/學籍成績管理系統/成績/成績管理/學生成績瀏覽
2. 個人資料確認
資料無誤者,即可點選【啟動流程】進行各行政單位畢業離校審查作業;資料有誤者,請填寫【學籍資料異動申請表】並依申請表內說明辦理。(英文姓名有誤者,請自行更正後與註冊組承辦人員聯絡。)【英文姓名拼音一律大寫,且需與護照相同,如無護照,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頁查詢】
如領取學位證書時提出更改個人資料者,恕無法提供即時換發。
路徑: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單一入口網/校務系統連結/陽明交通大學/畢業離校申請系統
【畢業離校申請系統須於校園網路內使用,於校外使用學生,請先依VPN設定說明進行VPN設定。】
3. 線上離校手續
各單位離校審查作業請至【畢業離校申請系統】辦理,簽核流程以線上方式進行,學生可自行查詢各單位審查結果;如有未完成之應辦事項,請逕洽各單位詢問,並依各單位之說明辦理相關程序。
學生如有待辦事項未依規定完成者,本校將依學生獎懲規定予以懲處,並依法律程序進行求償。
4. 學位證書領取
學生本人需親持學生證至註冊組簽領中文、英文學位證書。
本人因故不克親自至註冊組辦理者,可委由他人代為領取學位證書,請進行上方流程後,再請代領人持下列證件至註冊組辦理。(未依規定進行者及未依規定繳交應繳證件者,將不予發給。)
委託人之學生證。
委託人親筆簽名之委託書正本。
委託人及代領人之身分證件正本。
學生證遺失者,請至【校園IC卡掛失系統 】完成掛失程序後,持學生證掛失補發申請表至註冊組簽領學位證書。(不補發新卡者,無需至出納組繳交補發費用。)
路徑: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單一入口網/校務系統連結/陽明交通大學/校園IC卡掛失系統 / 掛失/補發/退款申請
學生證
註冊組取消學生證學生乘車優惠資格後,並加註【畢業】字樣,歸還學生自存。
配合校友中心作業,自110年6月起畢業生於離校時,將委由註冊組於學生證加蓋【畢業】註記後轉為校友證,無需另外申請校友證。
學生證遺失,但需辦理校友證者,請完成掛失程序領取補發卡片後,再領取學位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