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新光鋼添澄慈善基金會菁英學生獎學金(截止日期: 9/5)
系所收件截止日期: 9/5 (五)
- 申請資格:大學部二、三、四年級同學及碩士班二年級。
- 申請前一學年全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5分(含)以上或是班排名前百分之十(含)以內,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。
- 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。
- 繳交文件:
- 申請書(請浮貼2吋相片)。
- 在學證明(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蓋註冊章)。
-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- 成績證明:前一學年度成績證明正本。
- 自傳:1,000字以上,內容可包含但不限於申請動機、家庭狀況、推薦理由、個人求學規劃、畢業後職(學)涯規劃及獲獎獎學金使用規劃。
-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。
- 推薦函:大學(含)以上之申請,需檢附班導師或論文指導教授或校內專任老師之推薦函乙份。
- 其他相關證明:(為非必要項目,由申請人自行決定提供)
(一)各類優秀事蹟影本(限申請日前一學年度之事蹟),非前一學年度事蹟,請勿提供。
(二)凡具有低收、中低收、特殊境遇家庭者,請繳交政府單位開立之正本證明。
(三)凡具有新住民、原住民子女身分者,請檢附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。

